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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8.27~115.02.27議決案
  • 市 法 規 第140215號 [法規]、[教育]詳細內容
    案由為修正「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部分條文案,敬請審議。
    提案者文化局
    審查意見114.10.29
    (一)第三條之一,第一項修正為:「主管機關進行受保護樹木認定程序(以下簡稱認定程序)時,應於三個工作天內派員現場會勘,其認定期間應以三個月為限,並自首次派員進行現場會勘時起算;必要時得延長一次。認定期間內之樹木為暫定受保護樹木,未於期間屆滿前完成認定程序者,自期滿次日起失其暫定受保護樹木之效力。」;第二項修正為:「尚未進入認定程序之樹木遇有緊急情況,無法及時進行前項之現場會勘程序時,主管機關得立即派員逕列為暫定受保護樹木,逕列期間以一個月為限。未於前揭期間進入認定程序者,自該期間屆滿次日起失其暫定受保護樹木之效力。」;餘照修正條文通過。
    (二)第三條之一修正說明四修正為:「……爰參考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於第二項明定尚未進入認定程序前之樹木如遇有緊急情況,無法及時進行第一項之現場會勘程序時(例如因颱風、天災等不可抗力而須延期辦理,或雖已派員到場卻因故無法進入量測樹木基礎數值等情形)……」;餘照修正說明通過。
    (三)委員會附帶意見:「請文化局研議縮短召開樹保委員會開會時間之頻率,並將研議結果函復本委員會。」
    議決會次114.11.19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4.11.19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三讀議決114.11.19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
    市 法 規 第140222號 [法規]、[財建]詳細內容
    案由為修正「臺北市促進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案,敬請審議。
    提案者財政局
    審查意見114.11.26
    第一條至第九條,均照修正條文通過。
    議決會次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三讀審議通過。
    二讀議決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
    三讀議決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三讀審議通過。
    市 法 規 第140223號 [法規]、[警衛]詳細內容
    案由檢送本府消防局組織規程第3條及編制表修正草案總說明、組織規程第3條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編制表修正草案對照表及各類人員員額數暨占總員額比例表如附件,敬請審議惠復。
    提案者消防局
    審查意見114.11.26
    (一)第三條,照修正條文通過。
    (二)編制表,均照修正編制表通過。
    議決會次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三讀審議通過。
    二讀議決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照二讀審議意見通過。
    三讀議決114.12.17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11次會議
    三讀審議通過。
    報 告 案 第140405號 [法規]詳細內容
    案由有關訂定「臺北市工程使用資源化產品管理辦法」案,敬請查照。
    提案者環境保護局
    審查意見114.10.29
    備查。
    議決會次114.11.19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4.11.19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8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報 告 案 第140413號 [交通]詳細內容
    案由北捷遊憩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14年6月23日召開發起人會議選舉,本府派任張孟純君、陳今儀君、劉嘉祐君、張嘉齡君,以及臺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派任黃清信君、黃景南君、黃雅芬君、陳敦基君、陳美秀君擔任第1屆董事,任期自114年6月23日至117年6月22日止,敬請備查。
    提案者交通局
    審查意見114.11.06
    備查。
    議決會次114.11.1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4.11.12 第14屆第06次定期大會第07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