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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議決案
  • 議員提案 第130374號 [教育]詳細內容
    案由建請市府於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設立眷村文化發展部門,為眷村文化保存推廣設立專責組織,以統合臺北市尚存眷村之維護保存業務及提出整體發展政策報告。
    提案者黃郁芬,王鴻薇,李建昌,郭昭巖,徐立信,林亮君,葉林傳,耿葳,戴錫欽,秦慧珠,楊靜宇,吳世正,張茂楠,汪志冰,邱威傑,徐巧芯
    審查意見110.01.05
    一、案由修正為「建請市府於台北市文化基金會設立眷村文化發展部門,為眷村文化保存推廣設立專責組織,以統合臺北市尚存眷村之維護保存業務及眷村文化保存預算,並提出整體發展政策。」
    二、送請市政府研議辦理。
    議決會次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讀議決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議員提案 第130376號 [法規]詳細內容
    案由為修正「臺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第十條條文乙案,請審議。
    提案者王欣儀,戴錫欽,吳志剛,陳炳甫,游淑慧,秦慧珠,汪志冰,羅智強,鍾沛君,陳永德,李柏毅,張斯綱,徐巧芯,王鴻薇,郭昭巖,闕枚莎,陳重文,李傅中武,吳世正,苗博雅,林亮君,邱威傑,徐立信,葉林傳,楊靜宇,侯漢廷,潘懷宗,應曉薇,張茂楠,陳建銘,陳政忠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交付法規委員會審查。
    議員提案 第130378號 [警衛]詳細內容
    案由有關行政院對本會通過之「臺北市食品安全自治條例」第9條之1及第17條之1條文,片面函告無效及不予核定1案,業已侵害本市對自治事項之自主權力及本會對自治事項之立法權限,違反憲法對地方自治之制度性保障及中央與地方分權之權力分立原則,請本會依法提起司法院解釋等救濟程序,以維護本市自治權限及維護本市食品安全衛生與市民健康。
    提案者陳重文,陳義洲,郭昭巖,汪志冰,李芳儒,秦慧珠,王鴻薇,陳錦祥,陳炳甫,李明賢,王欣儀,張斯綱,李傅中武,王浩,葉林傳,羅智強,應曉薇,陳永德,李柏毅,游淑慧,闕枚莎,戴錫欽,吳世正,徐弘庭,耿葳,徐巧芯,徐立信,侯漢廷,潘懷宗,陳建銘,陳政忠,吳志剛
    審查意見
    議決會次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本案聲請司法院解釋。
    二讀議決110.01.06 第13屆第11次臨時大會第02次會議
    本案聲請司法院解釋。